各党总支、支部,各部、室,各厂、分公司: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委书记、董事长贾廷亮 “节俭过节,倡导文明新风”的指示精神,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,反对奢侈浪费,强化中共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,确保公司上下度过一个文明和谐的中秋、国庆节,特制定勤俭节约、廉洁过节八条规定:
一、不准接受下属单位、服务对象、所属员工的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。
二、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送礼、吃请、私人旅游等活动。
三、不准借过节之机,以任何名义给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赠送礼品、礼金和“红包”。
四、婚丧事宜一律按照公司纪检委晋大纪字2009【1】号文件精神规定办理,不得大操大办、奢侈浪费。
五、不准借节日之机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,尤其要严禁个人公休却让基层接待,增加基层负担。
六、不准领导、机关、部门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或组织其它高消费活动。
七、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乱发钱物。
八、不准参与赌博、变相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。
两节前后,各分管领导,各支部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廉洁建设,确保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,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。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而上的单位和个人,一经查实即予严肃处理。对领导不重视、措施不得力、工作不到位而致发生严重问题的地方和单位,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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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委
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|